关于提交2024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李昂发布时间:2024-10-10浏览次数:10

教务〔2024〕102号

关于提交2024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生遴选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学校近期即将开展2024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工作,为保障实验区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需各学院报送学生遴选办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区学生遴选规则

本年度,我校共有10个实验区开展学生遴选工作。综合近年来实验区学生遴选情况,现就2024年各实验区学生遴选规则提出如下要求:

1.学生遴选范围

全媒体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只面向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出版学院学生开展招生遴选。

法学海外利益安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面向2023级2024级全日制普教本科生遴选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2023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不得参与实验区遴选。

其他实验区面向2024级全日制普教本科生遴选,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参与实验区遴选。

2.各实验区拟招生人数 

序号

实验区名称

专业(方向)

承办学院

遴选人数

1

具有企业家精神和潜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

工商管理专业(创业管理方向)

工商管理学院/粤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50人

2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

法学专业(企业法务);

法学专业(粤港澳大湾区法务)

法学院

60

3

国际会计(ACCA)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

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ACCA)

会计学院

60

4

国际商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

主修:国际商务专业

辅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经济学院

40人

5

全媒体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

网络与新媒体(全媒体实验

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出版学院

30人

6

工商管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

工商管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

工商管理学院/粤商学院

30人

7

经济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

经济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

经济学院

40人

8

金融学(CFA方向)创新实验区(校级)

金融学(CFA验区)

金融学院

30人

9

法学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

法学(涉外财经法治

法学院

30人

10

法学海外利益安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

法学(海外利益安全

法学院

2023级30人

2024级30人

  

二、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为确保2024年实验区招生遴选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实验区承办学院于2024年10月12日中午下班将实验区遴选办法(学校遴选时间安排见附件1,2023级学生遴选办法见附件2)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ykwnfw@163.com,纸质版交至校本部明德楼310。

联系人:艾玉梅,联系电话:020-84096709。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待发稿)    

      2.2023级各实验区学生遴选办法(供参考)

 

   

教务处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4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待发稿).docx

附件2:2023级各实验区学生遴选办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