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02号
关于提交2024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生遴选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学校近期即将开展2024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工作,为保障实验区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需各学院报送学生遴选办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区学生遴选规则
本年度,我校共有10个实验区开展学生遴选工作。综合近年来实验区学生遴选情况,现就2024年各实验区学生遴选规则提出如下要求:
1.学生遴选范围
全媒体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只面向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出版学院学生开展招生遴选。
法学海外利益安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面向2023级和2024级全日制普教本科生遴选,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2023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不得参与实验区遴选。
其他实验区面向2024级全日制普教本科生遴选,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参与实验区遴选。
2.各实验区拟招生人数
序号 | 实验区名称 | 专业(方向) | 承办学院 | 拟遴选人数 |
1 | 具有企业家精神和潜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 | 工商管理专业(创业管理方向) | 工商管理学院/粤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 50人 |
2 |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 | 法学专业(企业法务); 法学专业(粤港澳大湾区法务) | 法学院 | 60人 |
3 | 国际会计(ACCA)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 | 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ACCA) | 会计学院 | 60人 |
4 | 国际商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 | 主修:国际商务专业 辅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 经济学院 | 40人 |
5 | 全媒体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 | 网络与新媒体(全媒体实验区) | 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出版学院 | 30人 |
6 | 工商管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 | 工商管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 | 工商管理学院/粤商学院 | 30人 |
7 | 经济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 | 经济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 | 经济学院 | 40人 |
8 | 金融学(CFA方向)创新实验区(校级) | 金融学(CFA实验区) | 金融学院 | 30人 |
9 | 法学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 | 法学(涉外财经法治) | 法学院 | 30人 |
10 | 法学海外利益安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 | 法学(海外利益安全) | 法学院 | 2023级30人 2024级30人 |
二、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为确保2024年实验区招生遴选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实验区承办学院于2024年10月12日中午下班前将实验区遴选办法(学校遴选时间安排见附件1,2023级学生遴选办法见附件2)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ykwnfw@163.com,纸质版交至校本部明德楼310。
联系人:艾玉梅,联系电话:020-84096709。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待发稿)
2.2023级各实验区学生遴选办法(供参考)
教务处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4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待发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