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夏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海阔发布时间:2026-04-03浏览次数:10

  

 

教务〔2026〕25 号

关于做好2026届夏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26届全体预计毕业生:

为有序推进2026届夏季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保障毕业生相关权益,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东财经大学学位授予规定》及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及学位审核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要求,2026届预计毕业学生4+0 协同培养学生如需申请学位必须填写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人电子签名,学院电子版留存并归档)报学生所在学院。根据规定,毕业时不授予学位的,毕业后一律不补授学位。申请结业或毕业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请慎重考虑。学院根据申请情况汇总填写在线表格2026届夏季预计毕业生申请及初审一览中的申请状态(附件5),纸质版盖章后于430日前送明德楼305。

本次审核工作分两批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6月中旬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

1.协同院校初审仅限4+0 协同培养学生5月1日前

    协同院校核验学生材料(学位申请表、广财版课程成绩单);对照毕业审核详细学分要求,确定学生初审状态:“合格/暂缓/不合格”;“第二课堂”成绩由各合作院校团委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核定;公示初审结果(3天),并于5月1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我校对口学院复审。

2.学院复审校本部和4+0 协同培养学生5月10日前)

校本部学生:各学院须严格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全面审核申请学生的毕业资格(含学分修读、第二课堂学分等)和学位授予资格,确保教务系统管理端审核结果与纸质材料一致(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4+0 协同培养学生各学院依据协同院校提交的材料人才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进行复审,审核申请学生的毕业资格(含学分修读、第二课堂学分等)和学位授予资格(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0)。上述两种类型的学生审核后,填写在线表格2026届夏季预计毕业生申请及初审一览中的初审状态(附件5),纸质版盖章后于5月10日前送明德楼305。

3.教务部终审518日前)

教务部对学院报送结果进行复核,异议反馈学院重审,最终结果经学院确认后再报教务部学籍管理科。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预计6月中旬)

教务部将建议授位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5.名单公示与证书颁发

名单公示与证书颁发: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生所在学院颁发证书依据学位办〔2025〕5号文件学校将发证日期7日内完成学位授予信息备案。

(二)第二批:本学期期末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

各学院需在7月3日前完成审核并报送结果至教务部学籍管理科,后续复核、审议、公示、证书颁发及信息备案流程参照第一批执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预计7月旬)。

二、学院审核重点任务

(一)学籍信息精准核对

核对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专业名称、学历照片等),确保与《2026届夏季预计毕业生申请及初审一览表》(附件5)一致。学生需自行登录学信网自查信息,如有问题须在430日前通过学院教学秘书反馈至教务部学籍管理科。

毕业、学位证书专业名称以附件5表格中“证书打印专业”字段为准,如需调整,学院须于430日前提交正式书面报告至教务部

(二)材料规范与装订要求

所有审查材料(如学生个人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班级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证书发放登记表等)须使用指定模板(从学校指定QQ群共享文件下载),不得更改版式。

以行政班为单位装订,顺序号从1起编排,逐页加盖学院公章(材料为永久归档文件)。

暂无法确定毕业资格的学生,班级审核表中“能否毕业”“有无学位”栏暂不填写,结论明确后手写补充;“未能毕业或未获学位的原因”须统一规范填写:

不能毕业:未修够毕业学分;

未获学位:未达到毕业条件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

(三)照片一致性核验

毕业、学位证书照片须与学信网学历照片完全一致,未完成图像采集或校对的学生,暂不受理学位申请。

三、毕业生必读事项

(一)毕业资格自查

4月10日前,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jwxt.gdufe.edu.cn/jsxsd),路径:学籍成绩→毕业管理→毕业资格报名→查询→毕业审核报告,核对个人审核结果,有异议及时联系学院教学秘书具体核对指南参考毕业审核问题核实步骤(附件9)

(二)课程替代申请

需申请课程替代的毕业班学生,于410日—420日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线上提交申请,有期末考试课程需替代的,须在此期间申请事先替代。

(三)辅修证书/学位申请

已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6),须于415日前填写《辅修证书、学位证书申请表》(附件7),提交至辅修学院。辅修学院汇总《申请辅修证书、学位证书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以“学院名称_表名”命名,于420日前发送至20181024@gdufe.edu.cn。

(四)结业申请

申请结业的学生,须填写《申请结业审批表》(附件3),学院根据申请情况汇总填写在线表格2026届夏季预计毕业生申请及初审一览中的申请及初审状态(附件5),将纸质版(盖章)于430日前报送明德楼305。

(五)延迟毕业申请

1.申请延迟毕业的学生,需填写《申请延迟毕业审批表》(附件4),经学院审批后,学院根据申请情况汇总填写在线表格2026届夏季预计毕业生申请及初审一览中的申请及初审状态(附件5),于7月3日前将纸质版(盖章)报送至明德楼305学籍管理科,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延迟毕业学生须在下学期注册期间办理缴费、注册及选课手续,未按时办理者取消延迟毕业资格,按退学处理。

(六)图像采集与校对

未完成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的学生,430日前按通知要求补采https://jwc.gdufe.edu.cn/2025/1202/c4133a231235/page.htm;已采集学生须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校对个人图像信息,未完成者不受理学位申请

(七)其他提醒

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毕业及学位审核,本次申请延迟毕业的学生,请密切关注2027春季相关工作安排。

 

附件:

附件1:学院毕业审核操作步骤.docx

附件2: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申请表.docx

附件3:申请结业审批表.doc

附件4:申请延迟毕业审批表.doc

附件5 :2026届夏季预计毕业生申请及初审一览表(在线表格单独发送链接).rar

附件6:2026届夏季辅修预计毕业生明细表.xlsx

附件7:辅修证书、学位证书申请表.doc

附件8:申请辅修证书、学位证书汇总表.xls

附件9.毕业审核问题核实步骤_2.2.3.docx

附件10:协同育人毕业审核操作指南.docx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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